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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通国学院22-054《孟子》:《公孙丑下》第3章2

文章来源:凌通国学院发布时间:2022-03-02

凌通国学院22-054《孟子》:《公孙丑下》第32

孟子答陈臻说:“我受宋、薛之馈,皆有所为故耳。若前日在齐,则既无远行之役,可以馈赆为辞,又无不虞之警,可以闻戒为辞,是于交际之礼,未有所据也。无所据而馈之,则是不问其义之当否,惟以财货交之而已。众人见利而动,可以货致者有之。至于守义之君子,立身行己,自有法度,岂可以货结其心,而收致之乎?知君子不可以货取,则齐王百镒之馈,乃义不当受者,此我之不受,亦所以为是也。臻又何疑焉?”盖君子辞受取予,惟义所在,义所当受,固未尝立异以为高。至于义所不可,则虽一介之微,有不轻于取者,而况于百镒乎?孟子处三国之馈,可以为世法矣。

孟子回答说:“三次都是正确的。推辞或接受他人的馈赠,是君子立身之大节,应辞应受,只看道理上如何。君子居人之国,交之以道,接之以礼,若别人有馈赠,峻然拒绝,绝人于己,也是不对的。在宋国的时候,我将要远行。对远行之人,馈赠路费,这是礼之当然,所以宋君说:‘送些盘缠吧。’我应该接受。

“在薛邑,听说路上有危险,我有戒备之心,要加强警卫。因此他说:‘听说您需要加强警卫,送点钱给您买兵器吧。’我也应该接受。我在他的地盘,他本来就有提供资源和保护的礼义,我为什么要拒绝呢?

“所以在宋在薛,其馈赠都出之有名,合乎礼仪。而在齐国就没什么理由,无缘无故送钱给我,这不是等于收买我吗?君子怎么可以被收买呢?小人见利而动,给钱就来,但君子不可以。所以我不接受他的钱。”

孟子不收齐宣王的钱,因为齐王没有听他的话,没有用他的政策。孟子若拿了他的钱,就不是为天下、为齐国谋福利,而是为自己谋利禄了。所以你不听我的,我一分不取,走了就是。孟子之高洁,和商鞅见秦孝公真是天壤之别。商鞅是只要您能用我,给我利禄,我什么招都有,哪一招合您胃口,就给您哪一招,从帝道、王道、霸道一直提案到强道,最后成功把强道卖给了秦孝公。这叫什么呢?这叫“学成文武艺,货于帝王家”。而孟子呢,口袋里只有一个王道,你不接受就算了,这叫“君子不可以货取”。

君子接受什么性质的资金,不按受什么性质的资金,应该是顺道的,合于道理的资金就可以接受,不合于道理的资金就不应该接受,这就是我们凌通盛泰寻找志同道合的出资人的本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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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2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