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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呼格吉勒图冤杀案的一点个人看法!

文章来源:董宝珍发布时间:2014-11-02

      视频:   呼格吉勒图冤杀案母亲哭诉:

看后感想如下:河北聂树斌被判死刑后,报纸大张旗鼓的宣传破案警察与被“冤杀”(个人认为现在的公开事实已经能证明是“冤杀”,但法庭没有纠正改判,所以加引号)的聂树斌斗智斗勇,最后聂树斌不得不主动交代。这一次呼格吉勒图被“冤杀”(个人认为现在的公开事实已经能证明是“冤杀”,但法庭没有纠正改判,所以加引号)媒体再次高调公开报道破案过程!

之后办案人员获得提拔,  对此我有一种猜测。办案民警有一种快速破案的内在冲动,这种冲动可能来至于提拔和奖惩机制,办案人员可能正处在提拔考察阶段,这时一场人命案发生于是办公人员快速破案,推动自己的职业生涯更上一层楼,如果不能快速破案会失去进步机会。也就是办案民警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使得办案人员有一种快速破大案的内在冲动和压力。于是在现实中出现了 “冤杀”。 因此警察的奖惩机制可能存在问题!需要改革!

目前在中国 聂树斌、呼格吉勒图被“冤杀”几乎是铁证如山能证明是“冤杀”。但司法体系长期多年不给平反昭雪说明。我们的司法体系没有纠错机制。冤、错案在人类的司法过程中不能避免,人类文明无论如何发展在完全废除死刑前“冤杀”也不能避免,因为人不能完全避免错误。在“冤杀”不能避免的情况下,司法体系要有防止“冤杀”的机制,还要有纠正“冤杀”的机制。现在看来我国至少内蒙古和河北没有这种机制。有合法杀人权利的机构,客观上因为人类的局限性不能完全避免“冤杀”,在此种情况下又没有事后为被 “冤杀”者恢复名誉的机制。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司法体系存在重大制度缺陷!真正的问题是完善制度!对有合法杀人权利的机构,纠错的权利也交同一机构,就会出现聂树斌、呼格吉勒图被“冤杀”几乎是铁证如山能证明是“冤杀”,但司法体系长期多年不给平反昭雪事情。

最后的个人情感表达:被“冤杀”的聂树斌、呼格吉勒图的家人受到的精神伤害太大了,母亲有失去儿子的伤痛,儿子是“强奸杀人犯”给他们的个人名誉和家族名誉带来更大的伤害,让他们抬不起头来!家人太可怜了!铁证如山下为了某些人的私利,不给平反昭雪,故意掩盖和拖延,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做人的良知已经荡然无存,与罪大恶极的真正杀人犯是一样的丧尽天良的禽兽!聂树斌、呼格吉勒图所在地区的司法系统出现了禽兽!对它们也必须严惩!才能弘扬正义和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