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宝珍评论(四):老虎伤人动物园岂能无责
文章来源:董宝珍发布时间:2017-02-15
死者有侵权行为和过失,这种侵权行为和过失是对动物园门票合法收入的侵害。这种侵害动物园合法门票收入的行为,死者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补交门票,并补交罚款。另一个方面出现了另一个法律关系,当死者没有买门票进入了动物园时,对动物园的合法门票收入进行了侵害,然而这种侵害发生后并不能自动剥夺死者进入动物园享有安全保障的权利,或者说即便死者没有买票,但当他进入了动物园,动物园就有一种义务来保证其生命安全,动物园因为死者没有买票,所以不保证安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动物园的老虎会吃人,所以动物园有一种先天责任,保障所有进入动物园的人的安全和生命,如果他做不到这一点,就侵害了进入动物园人的权利。无论这个人是怎么进入动物园的,也无论这个人采取了什么样的违规行为,违反了什么样的规则,动物园都有责任保证期安全。动物园不能说你这个人没有买票,你是跳墙进来的,所以我不保证此类人员的生命安全,你跳墙进来,你没有买票,你还逗老虎,你被咬死了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没有责任。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有一个概念叫做无责任义务,公共场所都有一种无责任的义务,保证人的生命安全是这种无责任义务最重要的内容。每一个公共场所要保证进入到这个场所人的生命安全,是它的义务。
在这件事情里,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关系,一个法律关系是死者不买门票越墙而入,对动物园的门票财产利益的侵害,这是一个侵财案件,这个案件的标的不超二百元,动物园现在都有权要求死者赔偿门票,甚至于要求他两倍赔偿。然而这个案件在死者家属赔偿了动物园门票损失之后就立即终结了。另一个法律关系是这个人进入了动物园,这个人固有的生命权利丧失掉了,侵害了这个死者的生命权。
目前绝大多数中国人认为,动物园没有责任。这些占绝对多数的人不知道公共场所的无责任义务。事实上动物园用了两个小时才把人从虎口救下,动物园的救助绝不是最及时最完美的,动物园没有准备麻醉枪,在老虎咬人后一个小时候警察才[添加才]赶到,好像还发生了该不该打死老虎救人的争论,又耽误了时间!
认为没有任何责任的人,有一种非常高大上的理由:“规则对于现代文明,现代社会太重要了,当代社会是靠规则维系的,因此你不守规则,你就活该死!谁也不应该为不守规则的人的死亡负责!这是当代社会,现代社会,文明社会的基础原则。”这些人根本不懂得什么是文明!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现代社会!他们只知道一些表面的东西,而对表面背后的深层次的文明本质一无所知。当代文明起源于西方的人文主义觉醒,其内涵大体上包括:“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博爱”在这个事件中,涉及的三个基础的人类文明的基础概念,那就是人权、法治、博爱。最重要的人权就是生命权,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人的生命权,当一个人的生命权被动物园老虎咬死而丧失,这只使人生命权丧失的老虎的所有者竟然可以不负责任!这是对当代文明把人权放在最重要的基础地位的一种挑战和挑衅,你把人的命都要了,你都没责任这算文明吗?老虎把人咬死了,因为死者有过失动物园竟然没有任何责任,竟然不需要做任何事情,这哪有什么文明!?
第二个现代文明的基础概念是法制,说动物园没有责任的人,没有立足中国法律来分析这个事情,完全是凭自己的想象,他们咬住违反规则在先所以[添加]死了白死,问题是中国没有一个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一个人的命丢了是一个基础的法律事件和法律案子,法律要讲权利、讲义务,讲各种各样的证据,人们不去用法律规定考察动物园的安全防范和整个事情的救助过程是不是合法合规,也没有人追问法律规定动物园在开展营业过程中有哪些义务?中国的交通法规定任何人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把别人撞死了都要赔偿对方,这是中国法律的规定。动物园出现了问题目前没有相关法律,但是可以借鉴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和法律规定来处理这个问题。用法治的逻辑法律的依据一条一条地讨论。但绝大部分人是不讨论法律依据,而是凭感觉说:违反规则你就活该死,别人没责任!这叫什么现代的文明人?你们的文明就是你的主观感觉,而不是回归法律和事实本身。别人不同意就要用肮脏的不能张口的话来骂别人,这就是你们的文明?
第三个现代文明的基础理念是博爱,死者已经死了!他的妻子失去了丈夫,他的父母失去了儿子,他的孩子失去了父亲,他们的亲人逝去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家庭成员,在这种巨大的无法挽回的悲剧发生的时候,你们有没有必要摸一摸你们心中最柔软的那一个地方,说上几句同情的话,为他的子孙后代的成长提供一些起码的保障!这不就是现代文明基础的博爱的含义吗?那些斩钉截铁说:违反规则死了白死!有什么博爱?没有博爱你们还谈什么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