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凌通盛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房地产危机与产业和谐的选股标准

文章来源:董宝珍发布时间:2008-08-01

过去一段时间,深圳发生了断供风潮,而在更早之前,深圳出现过不买房运动,近日媒体爆出上海、北京、深圳,60%的人反对政府干预房价,以舒缓房地产商的困境。与此同时,银行、地产股的狂涨也变成了狂跌。房地产股所发生的事情,令凌通产生了一些感想,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一切可以给你带来稳定回报的投资,一定不能有暴利,一定要在和谐的产业链中与上下游企业相互依存的状态下,这样的企业才有长期稳定发展的确定性,才值得投资。不和谐情况下获得的暴利企业,绝对没有长期投资价值。因为在一个通过制造不公平的,不和谐的经营环境,以损害产业链上的其他相关主体,获取不正常的超额暴利,这样的公司不可能有长期发展的确定性,目前的房地产企业,恰恰正是这样一种状态。

从这个意义上讲,长期投资的各种选股中,和谐的产业关系与上下游企业融为一体是投资选择的绝对前提,没有这个绝对前提只看某个阶段的利润率和盈利能力,投资这样的公司是危险的。我们的投资是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未来,企业的长期未来依赖于产业链的稳定,产业链的稳定其必然的前提是这个产业链关系是公平的,是合理的是促进产业链上所有利益相关者的。

只有这样这种产业链的关系才能稳定,才能存在,才能进一步有长期确定性。有了确定性才有投资价值,如果不是这样,象房地产企业一样,通过各种手段强行征地,在销售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哄抬价格,前一阶段看到媒体介绍,某居民正在家中洗澡,突然家中窜进4、5条大蛇,当时被吓昏倒,后经家人分析可能是房地产开发商逼迫拆迁。如果产业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那当然有暴利,这一点毋庸讳言,问题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暴利可以持有吗?这样的房地产企业,怎么能够维持长期发展呢?虽然这个公司可能在当期利润上翻倍,但它没有长期确定性。

企业的经营不是一时的短期较量,是10年、20年、上百年的长期马拉松比赛,这种比赛决定了维护好长期发展的内外部关系是首要的,在这个基础上尽可能多的追求当期利润,这样的企业是有价值的,反之,不顾一切的以破坏企业经营环境的方式换其当期暴利,这是毁坏价值。

历史上,山西祁县著名大晋商乔家商号,有一条规矩就是如果自己的合作伙伴发生了周转不灵和经营危机时不能去催债,同时如果有需要自己的商号还会主动出钱援助经营困难的合作企业,渡过难关,这种经营原则,被称为“扶助相与”。大家肯定会说,乔氏商业的道德水平很高啊!能够扶危济困。其实从根本上讲,这种“扶助相与”的经营策略完全是,建立在维护自己的长期经营利益和经营环境的角度出发,在晋商看来,那些和自己形成多年合作的商号一旦出现危机,最后必将使自己受波及,所以他们认为保护多年的合作伙伴,就是保护自己,可见历史上的晋商的经营境界是多么与众不同!

凌通在这里以房地产企业为切入点,提出一个在投资选择上此前没有被人们重视过的选择投资对象的前提条件,那就是把企业的社会道义,产业伦理和是否促进产业链的公平、合理和和谐做为重要的选股条件,一切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公司,一定是以促进社会利益,行业利益,促进其它经营者利益为前提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发展才具有长期持续性,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能做到促进其它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而是企业一马当先吃独食,只有自己的发展且发展神速,这样的企业迟早会出现重大问题,一定要回避,象房地产公司,象增加社会商业成本的一些不必要的行政垄断公司,象某些基金的超过200%的年投资回报率,都属于这种情况。

企业不是孤立的,它是属于社会经济界,企业和它相处的环境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互为存在条件,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因此需要企业与各关联方面长期相互协调、适应、融洽。老子说:“万物和谐相长才是长久之计,和谐依存才是长久之计”凌通所提出的这个观点,正是老子的思想在投资选择上的应用。投资选择尤其是长期投资的公司选择,一定要把和谐的产业关系投资选择的绝对前提,不要选吃独食的企业,也不要选暴利企业!